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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涉教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我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要求,现对我市中小学秋季涉教收费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7年9月17日—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这次检查,主要检查全市中小学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问题和“一费制”收费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问题。
1、公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是否有违反“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的行为,公办小学和初中(含分校)是否有违反规定以考试等方式招收新生的行为;公办高中(含分校)招生是否有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的行为,是否有以许诺免学费等优惠条件抢夺生源的行为;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招生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
2、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是否有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行为,是否有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行为;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收取的电教教材费是否有挪用现象;高中收取的书本费、作业本费是否在学期末进行结算;收费是否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票据。
3、公办高中是否有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行为。
4、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是否有违反规定强行收费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校服、参加保险等行为;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是否有违反规定统一收费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性服务行为。
5、公办小学、初中是否有违反规定招收实验班、特长班、重点班而且高收费的行为。
6、公办学校所办分校是否有违反“四独立”的行为;公办学校是否有弄虚作假办假民校进行高收费的行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是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7、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是否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用学费收入滥发奖金、津贴、福利等行为。
8、各级政府是否按规定按时足额向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拨付教育经费,有无虚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9、各有关部门是否有违反规定对学校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索要、划拨学校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以收钱为目的而对违纪违法行为不予监督整改的乱检查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他人接受下属机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
10、各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该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纠风部门追究责任的而不予移交的行为。
三、检查的原则、范围和时限:
1、检查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查准求真。
2、检查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各类高中。市直学校抽查六所,各县(市)区抽查5-6所,抽查对象是:投诉举报多、位置重要的学校以及去年查出问题未处理的学校。
3、检查的时限为2007年秋季收费情况,发现重要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前追溯。
四、检查人员组成:
由市纠风办、教育局、发改委等人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一天检查一个县,由郭志国、李玉婷带队。
第一组 贺林海(发改委) 马睿(教育局)负责对各县市区高中涉教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组 张超峰(教育局) 姚玉梅(发改委)负责对各县市区初中涉教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组 王朝符(发改委) 王涛(教育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小学涉教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焦作市纠风办 焦作市教育局
200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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